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 肖朝陽)近日,新邵縣大新鎮(zhèn)栗灘社區(qū)保潔員艾某在搬運垃圾桶時,突然暈倒在地,經醫(yī)院搶救無效死亡。大新鎮(zhèn)“背包式”調解員岳波聞訊后主動介入,火速化解這起意外死亡補償糾紛,深得老百姓的好評。
近年來,新邵縣堅持和發(fā)展新時代“楓橋經驗”,積極推廣和創(chuàng)新全市“背包式”人民調解工作法,“四招”夯實“背包式”人民調解,真正實現(xiàn)矛盾摸排走在預防前、預防走在調解前、調解走在激化前,奮力推進人民調解高質量發(fā)展。
2023年,全縣“背包式”調解員排查矛盾糾紛1313次,發(fā)現(xiàn)糾紛532件,預防糾紛317件,錄入省系統(tǒng)調解案件3498件,調解成功3407件,成功率為97.4%。該縣人民調解經驗和做法得到上級的充分肯定,在《湖南法治簡報》《邵陽要情匯報》等省級、市級刊物予以推介;新邵縣陳家坊鎮(zhèn)洪廟村人民調解委員會榮獲“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”稱號。
深入走訪群眾,出好人民調解摸排招。全縣網格員、糾紛信息員及“背包式”調解員每周堅持深入村組(院落)走訪群眾,結合鄉(xiāng)鎮(zhèn)中心工作走入村組院落,以拉家常等形式拉近群眾之間的距離,深入細致的摸排矛盾糾紛。為避免摸排不及時導致矛盾激化或誘發(fā)新問題,嚴控矛盾升級,“背包式”調解員務必做到三個心中有數。即對過去排查出來的未解決的矛盾糾紛心中有數,對排查出來的矛盾糾紛及時解決情況心中有數,對可能影響村里穩(wěn)定的重大、復雜、疑難糾紛心中有數。
加強法治宣傳,出好人民調解預防招。全縣413個村(社區(qū))均設有專門的法制宣傳櫥窗和永久性宣傳牌,宣傳法律法規(guī)知識,群眾在空余時間可一邊觀看宣傳櫥窗,一邊學習到法律法規(guī)知識。全縣“村村響”喇叭遍及全縣每個村組(院落),每天準時播放,宣傳各種政策知識、法律知識。全縣優(yōu)秀律師和法律顧問等借用抖音平臺上推出專題法治講座,獲得大批群眾的點贊和好評,預防各類矛盾糾紛發(fā)生。“背包式”調解員每月不定期開設“法治講堂”、召開院落會議開展普法宣傳,與村民座談交流,入戶解答法律知識、贈送法律宣傳資料等方式為村民普及法律知識,并及時掌握老百姓的生活及思想動態(tài),及時預防矛盾糾紛的發(fā)生。
奏響和諧三步曲,出好人民調解調處招。該縣的“背包式”調解員將矛盾化解糾紛過程形象地比喻成和諧三步曲:一是聽,在矛盾沖突后當事人雙方各執(zhí)一詞,只強調自身的利益,爭執(zhí)不下,盡量讓他們都說出來,消消氣;二是勸,耐心等待其消氣、理智后進行勸說,同時順著各自的想法提出假設,推論出壞的結果,展開換位思考,站在對方的角度分析,勸說雙方各退一步,最后從影響彼此關系的角度闡述其利害關系;三是調,依照法律和本地人情進行調解,梳理矛盾,分清責任,解決實際問題,徹底化解糾紛。“背包式”調解員奏響聽、勸、調和諧三步曲,憑著一張厚臉皮、一顆堅定的心、巧借人脈勢力等調解技巧,動之以情曉知以理化解矛盾,切實維護社會的和諧穩(wěn)定。
圍繞三個堅持,出好人民調解報告招。該縣建立了矛盾糾紛化解應急報告機制,遇到重大矛盾糾紛時,該縣“背包式”調解員的做法是:調解前,堅持分工合作。他們將調解人員分三路,第一路奔赴現(xiàn)場調查糾紛發(fā)生的事實真相。第二路與死者家屬接觸,安撫死者家屬,傾聽其意見,預防其產生過激行為。第三路是及時將所掌握的信息向當地黨委政府及司法行政機關報告,適時請求派員支持。調解中,堅持會議協(xié)商。開庭調解時,調解員認真傾聽當事人的意見,遇分歧時開會協(xié)商統(tǒng)一思想,并邀請法律顧問厘清法律關系,共同研討調解方案,合力勸導雙方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(xié)議。調解后,堅持跟蹤報告。調委會對該糾紛協(xié)議的落實情況及時跟蹤,定期回訪雙方當事人,并將當事人回訪等相關情況登記。一方面向當地黨委政府匯報該糾紛的調解情況;另一方面建立好卷宗,將案件的辦理等相關信息按月定期錄入上報至省系統(tǒng),以便統(tǒng)計查閱等。
責編:曾金春
一審:曾金春
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來源:湖南法治報